溪頭森林~妖怪出没之旅

商品名稱:

溪頭森林~妖怪出没之旅

詳細介紹:
溪頭森林~妖怪出没之旅
◎ 旅遊天數 :2 天
◎ 商品價格:4300 起
◎ 旅遊城市:南投
◎ 成團人數:30
◎ 車座位:40
  
價格表
 
大人
小孩
幼童
嬰兒
2日遊
4300
4200
4100
50
團費說明

包含項目:【車資、門票、旅行業責任保險、司領津貼、行政雜支、餐食、住宿】

大人:(住二人房者)43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300元/人

小孩:(住二人房者)42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200元/人

幼童:(住二人房者)40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000元/人

 

行程特色

悠閒漫步在竹林幽徑中,享受寧靜翠綠的大自然&芬多精的森林浴場,可為健康做天然的還原。

 

溪頭3.jpg妖怪村.png車埕.jpg集集綠色隧道.jpg

 

 

 

 

行程內容
Day 1車埕老街->午餐->集集綠色隧道->夜宿-溪頭
06:30

高雄市美麗島捷運站(中正路郵政總局外)集合~06:50出發

07:20

楠梓少年法庭集合~出發

08:20~08:30

東山休息站休息

10:00~11:30

車埕老街~老街中建築是台灣早期的平房式建築,在磚造的小平房與狹小的巷弄中,處處充滿著濃濃的樸質古味,讓人彷彿來到了「九份」,這裡就是「車埕老街」。

車埕-2.jpg

11:45~13:00

水里享用午餐

13:30~15:00

集集綠色隧道(騎鐵馬)~公路兩旁樟樹夾道成蔭,枝葉茂密,左右交織成拱形,蔚為奇觀。這就是臺灣唯一的樟樹綠色隧道。

集集-綠色隧道2.jpg

16:00

夜宿-溪頭地區飯店

早餐自理
午餐
晚餐
Day 2溪頭森林遊樂區->妖怪村->竹崎公園->回程
07:00

晨喚~07:30~08:30享用早餐

09:00~11:00

溪頭森林遊樂區~三面環山,經年氣候涼爽,如人間仙境般的氤氳竹林,搏得眾人鍾愛,一彎拱橋橫跨碧波上,池水瀲灩如鏡,清碧翠綠,倒映四周山光水色,漣漪蕩漾將大學池襯托得更富詩情畫意。

溪頭.jpg

11:00~12:00

溪頭妖怪村~其實是一處日式風味建築的商圈,日式風味建築加上可愛奇特的妖怪造型玩偶跟穿上和服的店員們,濃濃的日本味有如置身在日本街道中

妖怪村2.jpg

12:20~13:30

享用午餐

15:00~16:00

竹崎公園~花仙子步道(讓民眾可到此體驗鳥語花香與居高臨下的刺激感。天空走廊長185公尺,穿梭於森林區及萬竹博覽園區,離地最高處達19公尺,行走在天空走廊上可看見公園的不同面貌。無障礙的空間讓輪椅、嬰兒車也能平穩行走,方便民眾帶著全家大小一同出遊,步道沿途可看見許多野薑花、杜鵑花,鳥語花香、令人心曠神怡。)

竹崎公園2.jpg

17:30~18:30

享用晚餐

18:40

回程

早餐
午餐
晚餐
集合時間
集合時間
集合地點
備註
06:30
高雄市美麗島捷運站(郵政總局外)
07:20
楠梓少年法庭
出團日期
日期
可報名人數
注意事項

注意事項:

1.請於訂單成立後三天內完成繳費動作,敬請把握繳費期限。逾期取消不另通知,若欲參加活動者請重新報名。

2.報名後不克參加者,可於活動出發前一週辦理轉隊,逾期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七條退費方式處理。轉團須於活動出發日前七天辦理,活動出發前七日內需轉團者,依取消活動辦理退費,另報名新活動。

3.活動請於出發時間提前10分鐘準時至各發車地點報到,不另通知。

4.收據請妥善保管勿遺失,憑收據、健保IC卡報到。

5.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氣喘病、癲癇症、糖尿病、孕婦或行動不便等,不適合團體旅遊者請勿報名,如隱瞞參加,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。請勿攜帶寵物,以維護旅友權益。

6.活動期間,如無故自行離隊,發生任何問題請自行負責。

7.依觀光局規定投保責任保險每人200萬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險

8.報到點未達三人時,本公司保有調整上車地點之權利,並另行通知。

9.遊覽車依車型不同,座位號碼編排亦不同,依實際排數入座系統座位號碼僅供參考!

10.嬰兒部份僅收保險費。

11.匯款資料=>彰化銀行北高雄分行,帳號8164-01-006694-00,戶名:泰揚旅行社(股)公司,銀行代號:0098164 ,

  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報名哪一團團名、日期、姓名、帳號後五碼。

12.交通部旅行業執照號碼A00637

 

 

◎退費事項:

1.各項活動如遇天災、意外事故或人數不足30,主辦單位得以停辦,於活動前4通知退費或改期,請勿異議。

2.退費:依據交部觀業89字第09801號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

(1)旅遊開始前第3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%。

   (2)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1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20%。

(3)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30%。

(4)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50%。

   (5)旅遊開始當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0%。

3.退費方式依照付款方式辦理:

(1)匯款轉帳者,請來電告知帳號以便退款手續;

(2)付現者請持收費證明單至公司辦理現金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