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知性二日

商品名稱:

苗栗知性二日

詳細介紹:
苗栗知性二日
◎ 旅遊天數 :2 天
◎ 商品價格:4400 起
◎ 旅遊城市:苗栗
◎ 成團人數:30
◎ 車座位:40
  
價格表
 
大人
小孩
幼童
嬰兒
2日遊
4400
4300
4200
50
團費說明

包含項目:【車資、門票、旅行業責任保險、司領津貼、行政雜支、餐食、住宿】

大人:(住二人房者)44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600元/人

小孩:(住二人房者)43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500元/人

幼童:(住二人房者)4200元/人、(住四人房者)3400元/人

行程特色

來一場渡假知性之旅

2day2.jpg  2day.jpg  西湖.jpg  勝興車站.jpg

行程內容
Day 1客家大院->午餐->苗栗特色館->大湖酒莊->夜宿-三義
06:00

高雄市美麗島捷運站(中正路郵政總局外)集合~06:10出發~06:30楠梓少年法庭集合~

08:20~08:30

國道休息站休息(西螺服務區)

10:00~11:40

客家大院~大院位於桐花公園內,苗栗縣客家人占有65%,名副其實是客家文化的發源地。縣政府設立的原用意是用來當作桐花公園的管理站,經過傳統與現代的建築構思,讓擁有「三合院」規格的管理站呈現古典與現代的建築美感,也成為賞桐的必經景點之一。

2day.jpg

12:00~13:00

公館享用午餐

13:10~14:10

苗栗特色館~原為陸軍維修廠,民國94年以客家意象改建為旅客服務映象園區,民國102年6月更名為「苗栗特色館」,定位為苗栗陶瓷發展及傳統產業之展示館群,提供地方文化、傳統產業、特產、觀光休閒旅遊等綜合服務,帶動地方文化觀光產業發展。

苗栗特色館.jpg

14:30~15:30

大湖酒莊~最大特色在於生產製造草莓酒,且是亞洲第一個草莓酒置酒產地,嚴謹製造過程及豐富充滿人文教育農村,目前全世界僅加拿大、美國有釀製草莓酒,所以大湖酒莊是世界第三個、東南亞第一個釀製草莓酒地區

2day2.jpg

16:00

夜宿~三義地區飯店

早餐自理
午餐
晚餐
Day 2西湖渡假村->午餐->勝興車站->龍騰斷橋->回程
09:00~11:15

西湖渡假村美麗精緻的法國式歐洲花園,整個園區有獨特風格,走一趟西湖渡假遊樂區,不必出國也能享受歐洲渡假知性之旅。西湖2.jpg

11:30~12:30

三義享用午餐

12:45~13:45

勝興車站~是台灣西部縱貫鐵路的最高點,來到這裡的遊客卻多了一份緬懷,停駛後列車不再來,反而多了新人拍攝婚紗的懷舊場景,越野車手馳騁的新天地,還有三五成群的遊客走進隧道探險的新風貌。勝興車站2.jpg

14:00~15:00

龍騰斷橋~因為在西元1935年歷經關刀山大地震,因此只剩下橋墩供遊客欣賞,雖然無法看到龍騰斷橋昔日的完整風貌,但遺留下來的橋墩也具有別種風情,成為龍騰斷橋的最大特色所在。龍騰.jpg

17:30~18:30

台南享用晚餐

18:30

回程

 

早餐
午餐
晚餐
集合時間
集合時間
集合地點
備註
06:00
高雄市美麗島捷運站(郵政總局外)
06:30
楠梓少年法庭
出團日期
日期
可報名人數
注意事項

注意事項:

1.請於訂單成立後三天內完成繳費動作,敬請把握繳費期限。逾期取消不另通知,若欲參加活動者請重新報名。

2.報名後不克參加者,可於活動出發前一週辦理轉隊,逾期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七條退費方式處理。轉團須於活動出發日前七天辦理,活動出發前七日內需轉團者,依取消活動辦理退費,另報名新活動。

3.活動請於出發時間提前10分鐘準時至各發車地點報到,不另通知。

4.收據請妥善保管勿遺失,憑收據、健保IC卡報到。

5.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氣喘病、癲癇症、糖尿病、孕婦或行動不便等,不適合團體旅遊者請勿報名,如隱瞞參加,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。請勿攜帶寵物,以維護旅友權益。

6.活動期間,如無故自行離隊,發生任何問題請自行負責。

7.依觀光局規定投保責任保險每人200萬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險

8.報到點未達三人時,本公司保有調整上車地點之權利,並另行通知。

9.遊覽車依車型不同,座位號碼編排亦不同,依實際排數入座系統座位號碼僅供參考!

10.嬰兒部份僅收保險費。

11.匯款資料=>彰化銀行北高雄分行,帳號8164-01-006694-00,戶名:泰揚旅行社(股)公司,銀行代號:0098164 ,

  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報名哪一團團名、日期、姓名、帳號後五碼。

12.交通部旅行業執照號碼A00637

 

 

◎退費事項:

1.各項活動如遇天災、意外事故或人數不足30,主辦單位得以停辦,於活動前4通知退費或改期,請勿異議。

2.退費:依據交部觀業89字第09801號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

(1)旅遊開始前第3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%。

   (2)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1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20%。

(3)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30%。

(4)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50%。

   (5)旅遊開始當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0%。

3.退費方式依照付款方式辦理:

(1)匯款轉帳者,請來電告知帳號以便退款手續;

(2)付現者請持收費證明單至公司辦理現金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