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注意事項: 1.請於訂單成立後三天內完成繳費動作,敬請把握繳費期限。逾期取消不另通知,若欲參加活動者請重新報名。 2.報名後不克參加者,可於活動出發前一週辦理轉隊,逾期按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七條退費方式處理。轉團須於活動出發日前七天辦理,活動出發前七日內需轉團者,依取消活動辦理退費,另報名新活動。 3.活動請於出發時間提前10分鐘準時至各發車地點報到,不另通知。 4.收據請妥善保管勿遺失,憑收據、健保IC卡報到。 5.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氣喘病、癲癇症、糖尿病、孕婦或行動不便等,不適合團體旅遊者請勿報名,如隱瞞參加,發生事故應自行負責。請勿攜帶寵物,以維護旅友權益。 6.活動期間,如無故自行離隊,發生任何問題請自行負責。 7.依觀光局規定投保責任保險每人200萬意外險及20萬元醫療險。 8.報到點未達三人時,本公司保有調整上車地點之權利,並另行通知。 9.遊覽車依車型不同,座位號碼編排亦不同,依實際排數入座系統座位號碼僅供參考! 10.嬰兒部份僅收保險費。 11.匯款資料=>彰化銀行北高雄分行,帳號8164-01-006694-00,戶名:泰揚旅行社(股)公司,銀行代號:0098164 ,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報名哪一團團名、日期、姓名、帳號後五碼。
12.交通部旅行業執照號碼A00637 ◎退費事項: 1.各項活動如遇天災、意外事故或人數不足30人,主辦單位得以停辦,於活動前4日通知退費或改期,請勿異議。 2.退費:依據交部觀業89字第09801號修正發佈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 (1)旅遊開始前第3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%。 (2)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31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20%。 (3)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20日期間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30%。 (4)旅遊開始前第1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50%。 (5)旅遊開始當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之100%。 3.退費方式依照付款方式辦理: (1)匯款轉帳者,請來電告知帳號以便退款手續; (2)付現者請持收費證明單至公司辦理現金退費。 |